随着城市的发展,企业也会面临搬迁问题,那么企业搬迁到底如何补偿呢?
企业搬迁的补偿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:
(1)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,包括:无法搬迁的土地、房屋、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,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;
(2)二是停产停业损失,以实际情况而定,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;
(3)三是拆迁补偿费用,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、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、包装和运输、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;
(4)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,包括速迁费、拆迁奖励费等。
动迁评估大约评估几次
一般就1次。特殊情况可能会多次评估。评估机构不是被拆迁人协商选定,而是征收方直接指定的。
最新拆迁评估办法是2011年6月7日实施的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》。
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,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。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,不予补偿;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,应当给予适当补偿。
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,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。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、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,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。
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,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、用途、建筑面积等因素,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。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。
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,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,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。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,不作产权调换,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。